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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家庭可申请兰州市廉租房

来源:    作者:    宣布时间:2012-11-01    阅读量:

2013年度兰州市廉租房申报、年审事情已于9月正式启动,继可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由缺乏10平方米(含10平方米)扩大到13平方米以下(含13平方米)后,10月29日,记者从市房改办获得最新消息,2013年度的廉租房包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,即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,人均住房面积缺乏13平方米以下(含13平方米)低收入家庭也可加入申报下一年度的廉租房。
  从家庭住宅面积到人均收入,我市廉租房申报的两项“硬标准”都在随着时代和经济的生长实时地做出调解。
  10月10日,市政府办公厅下发《关于提高兰州市都会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决定提高我市都会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,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提高抵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。对此,兰州市房改办决定相应扩大2013年度廉租住房包管规模。
  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,为扩大包管规模后的个人增补申请、申报阶段;12月15日前,街道、县(区)廉租住房东管部分和民政部分,完成增补申请和公示并上报市廉租住房东管部分;12月底市廉租住房东管部分和民政部分完成公示及确认事情。
  关于此前已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,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420元申报、审核的家庭,将按原准时间首批公示。扩大包管规模后新增的包管家庭,稍后再进行增补公示、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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